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管理原则》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本细则是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管理、检查的依据
第二条 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1、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倡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制造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
2、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进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进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3、以此为契机逐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进展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组织实施 1、公司股东会负责重大股权事项决策;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工作
2、职责: 2
1 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股权方面主要职责为: (1)审批、决定修改、废止董事会提交的《股权激励管理原则》、《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等配套的制度
(2)审批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股权的回购、转让方案
(3)审议批准董事会提报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2 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决议成立,是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在章程中约定),在股权管理方面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修订《股权激励管理原则》、《公司净资产核算办法》、《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并报股东会审批
(2)审核激励对象授予创业股、虚拟股份、期股、购买实股的资格及条件,并报股东会审批
(3)批准公司股权激励业绩目标和具体的激励比例
(4)负责实股股权、虚拟股份、期权、股权分红的登记管理
(5)提出年终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当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