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乙方:河西乡香林村 组:为了更好地管理好香林村自来水站,确保村民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用水,经 20XX 年 7 月 1 日村两委会议公开投票比选,确定河西乡香林村 XXX 为承包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期限:20XX 年 7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1 日二、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承包费每年为 10000 元,乙方必须在承包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三、双方权利与义务: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支持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工作,若遇主、支管腐烂和历史遗留问题,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天干年份甲方协助乙方解决调节用水。乙方在承包期内遇到相关社会矛盾,乙方无能力处理,甲方应协助处理。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管理规定和标准收取水费,检修水管和更换腐烂接头,保证正常供水,仔细抓好管理,不得因水管损坏、欠交水费等造成人为停水。四、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双方应仔细遵守本协议和相关管理规定,并仔细履行相关职责,不得无故违反和撕毁本协议。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高承包费用和终止本合同,若单方面违反合同,乙方有权要求退还所交承包费用和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更改水费标准和终止合同,乙方单方面违反合同,其所交承包费用,甲方既不退还,其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河西乡香林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乙方:河西乡香林村 组 代表: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下东廓村改水工程合同甲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下东廓村民委员会乙方:李希兴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下东廓村的改水工程作如下协议:一、施工时间:20XX 年 6 月 4 日至 20XX 年 7 月 12 日止。二、工程价格:每户按 1200 元计算,工程款约 168000 元。结算时按实际户数计算。三、付款方式:自签定合同之日起 3 天之内预付乙方材料款 5 万元,完工后经工程监理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款的 90%,余下的 10%留做保证金,如不出现问题,在 20XX 年 6 月 1 日前一次付清。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施工中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水、电、住宿问题,但收取相应的水电费。如施工中人员与村民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2,提供 50PE 及以上管材,管件,由施工队负责人及村协调人员一起按需领取并签字。3,协调解决施工用电。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区改水工程设计法律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