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合同四篇融资服务合同 篇 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举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自主的或者协助甲方联系、推举、洽商潜在的投资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促成甲方与投资商最终达成融资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副总经理的身份对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但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从事本协议约定的融资事宜。否则,甲方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取得的融资,视为乙方完成的融资额度,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酬劳; 4、乙方的服务仅限于联系、推举、洽商潜在的投资商促成融资协议,并非对甲方和投资商的资信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或担保。 二、融资要求 1、融资地域:不限地域; 2、融资对象:法人、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一切合法的主体均可成为融资的对象; 3、融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合作等任何可以引进投资的方式;以股权形式融资的,投资商最高持股比例可达 xx; 4、融资额度: 5、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三、甲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以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或者提供加盖其公章的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具体形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及时提供或出具; 3、甲方应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业计划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4、在乙方与潜在投资商进行洽商的过程中,甲方应当根据具体的融资方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其最优惠的真实的交易条件,以便于乙方能最大限度的促成融资; 5、其他融资过程中必需的或者投资商要求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四、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顺利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服务期限至融资协议签订时为止; 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推举的任何一个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在接触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