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_卫。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假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为乙方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