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合集六篇赔偿协议书 篇 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协议约定,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总计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玖万陆千(96000)元整;以上赔偿金额只有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为乙方重新安排“开电梯”的工作。 三、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经济要求;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赔偿协议书 篇 2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比,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 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实行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法律规范以及相关施工法律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 20xx 年 12 月 27 日进行开工典礼,于20xx 年 12 月 28 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 20xx 年 3 月 6 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 20xx 年4 月 26 日开始复测 A 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 20xx 年 4 月28 日,延期时间为 54 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 1 号孔至 4 号孔、6 号孔至 12 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 1 号孔至 4 号孔、6 号孔至 12 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