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统计自查报告(集合 5 篇)金融统计自查报告 第 1 篇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 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根据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仔细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编写、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实行措施: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养。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法律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统计自查报告 第 2 篇 根据岳银发(20xx)25 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仔细学习,深刻领悟文件精神,并对比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 20xx 年年末和 20xx 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