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位租赁合同合集 5 篇铺位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 层 房(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现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摄影照相馆使用
乙方改变上述经营范围,需书面对甲方申请,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变房屋用途
假如乙方超范围经营而受政府部门干预,则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堆放有毒物品、爆炸类商品;不得堆放影响 业主正常生活、工作的物品;不得堆放影响“卓越幼儿园”师生正常办学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否则产生任何法律纠纷,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第一、二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第三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第四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第五年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乙方应于每月 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个月的租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万分之五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六条 乙方装修期为 30 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装修前,必须到消防部门、供电部门及管理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