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屋租赁合同(优秀六篇)_租赁合同 我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长沙房屋租赁合同》,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还可以找到更多《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篇:长沙房屋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支持企业进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 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期 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 费用及交纳 一、 租房押金 1、 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 50 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 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 元
3、 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 7 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 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 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 租金 1、 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 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 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 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