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加强集团内部管理和监督,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保证审计质量
促进经营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的客观监督和评价活动,是通过评价和审查企业活动,内部控制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性,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一项特别意义的经济监督,审计的范围包括集团内的所有公司、人员和专题经济项目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集团设立审计部,由审计部总监及审计经理、审计专员组成
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部由公司董事会直接领导(副总裁、总裁代),直接向集团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依法对集团公司的经济活动及其所属公司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第六条 审计部应建立长期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参加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检查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富有敏锐的洞察思考能力,掌握审计原则,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并以应有的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规避审计风险
第三章: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2、监督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经营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预算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适应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资金、财产、权益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
5、定期与不定期的对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经济核算和会计报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