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合同五篇项目融资合同 篇 1 甲方: 乙方: 鉴于: 1、项目 大厦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系地处某某路的一个大型综合房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45 万平方米。该项目已竣工,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影响产证取得的主要障碍有:第一、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 4000 多平方米,第二、尚有 11 户回迁户没有落实具体的安置方案。 2、项目公司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开发该大厦项目的项目公司,其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3、项目公司的股东结构 某某公司专为该项目开发而投资设立的,公司持有该项目公司 100%股权。 “该股权”即指广晟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 4、项目价值初估 该项目经乙方初估市场价值超过 5 亿元,项目公司负有对股东广晟公司的债务 2.42 亿元。 5、融资合作目标 广晟公司欲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在广州产权交易中心按国有产权交易程序挂牌出售,乙方承诺参加该项目公司股权的竞买争取以 2.72 亿元 3 亿元的价格摘牌,从而取得项目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 “成功摘牌”即乙方在上述竞买程序中中标,成为该股权的受让人。 “未成功摘牌”即乙方在上述竞买程序中未中标,而由第三方中标,成为该股权的受让人。 甲方为一家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乙方与项目公司有良好的沟通合作渠道,并且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营经验。为更好地发挥甲乙双方的各自优势,甲方有意给予乙方资金支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在此基础上,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第一条 融资方式 1.1 融资方式。甲方同意为乙方完成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的融资并收取固定的融资回报。乙方独立参加项目公司股权收购,通过竞买程序成为项目公司的唯一股东,并负责该项目的后期经营运作的策划与实施,享受和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收益和风险。 1.2 融资总额:人民币 2.5 亿元。 1.3 融资用途。乙方从甲方所猎取的 2.5 亿元融资专项用于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不得挪作他用。 1.4 共管帐户。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共管银行帐户,以作为该项目融资的专用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使用。 1.5 融资回报。乙方同意按固定融资回报率向甲方支付融资回报。具体计算方式为:融资额×融资回报率×实际融资时间=融资回报 如融资款项分期支付,则分期分段计算融资回报。 1.6 融资回报率: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