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加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和市场检查信息
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7、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本辖区食品安全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广阔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力争每个行政村创办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创建达标率不得低于 90%
10、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档案
11、加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监管,辖区内集中供餐学校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 100%,农村集体集餐备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