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书建设单位:上海市住宅发展局1.根据已收到的真华路穿越铁路立交工程、芝川路—曹杨路新建道路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玖仟柒佰肆拾柒万叁仟肆佰肆拾玖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 旦 我 方 中 标 , 我 方 保 证 在 2003 年 1 月 1 日 开 工,2003 年 11 月 10 日竣工,即 314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们明白发包方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投标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也不会解释选择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受招标文件时已同时递交。7.我们确认本投标已考虑发包方或其代理单位已向我方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投标单位:(盖章)上海徐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00232单位地址:天钥桥路 1182 号 传 真: 54102386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 话: 64573151开户银行名称:建行徐汇支行宛南办 开户行地址:斜土 2090 号银行帐户:055546-00233001248 电 话:64221352 日期 2002 年 12 月 15 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上海徐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钥桥路 1182 号姓名:王四景 性别:男 年龄:52 岁 职务:董事长系上海徐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真华路穿越铁路立交工程、芝川路 - 曹杨路新建道路工程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日期:2002 年 12 月 15 日 日期:2002 年 12 月 15 日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王四景 (姓名)系 上海徐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上海徐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的黄晓雯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的 真华路穿越铁路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