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消防安全管理
主体从《消防法》确定的我国消防工作的原则,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加”能够看出,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这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
对象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即消防安全管理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时间、事务等六个方面 三
依据 法律政策依据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
例如《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批准或颁布
例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
例如《北京市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局批准或颁布
例如《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公安部令第 61 号)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公安部令第 12 号) 等 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或颁布
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84 号) 等 消防技术法律规范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凡是涉及消防技术的管理活动,均应以相关消防技术的国家标准或本地的消防技术法律规范为管理依据
国家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地方标准如《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等同时,有些法律依据往往不健全或具有滞后性,所以还应该以党和国家制定 的相关政策作为指导原则和依据
规章制度依据《消防法》规定“单位理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为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 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社会单位展开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时,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