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住宅质量保证书(精选 15 篇)住宅质量保证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住宅质量保证书 1 各地(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建管局,景德镇市建工建材局,省建工集团: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对住宅工程质量跟踪效劳,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讨论决定,在全省住宅建筑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仔细组织贯彻、实施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的管理,确保住宅建设质量。 二、各施工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在向用户销(配)售新建住宅时,必须向每一住房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赣建房字(1998)16 号文精神,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登记制度,加强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选用优质产品,明确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建筑构配件、建材供给等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以良好的售后效劳让用户满意。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住宅反应意见,交付使用的房屋用户应签署有关房屋质量和渗漏等工程的意见。 六、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各施工企业凡不向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各级质监站不予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各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凡不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得进行房屋的销售及分配。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在每年质量检查中,应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江西省建设厅 XXXX 年 X 月 XX 日住宅质量保证书 2 ?新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