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自查报告 **市**养殖场(公司)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自查报告 我场成立于 2024 年,位于**县百朋镇南岸村
自 2024 年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及休药期制度,确保我场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我场现有工作人员5 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员 1 人
为法律规范我场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我场制定了各种防疫制度,建立了养殖档案,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对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址和布局 1、选址合理
我场建场时进行严格考察,选址远离居民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具有天然的防疫屏障和隔离条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 500 米以上,周围 500 米内无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距离其他养殖场1000 米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
我场周围建有围墙,出入口设有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
3 米以上的消毒池,大门口还有人员消毒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围墙分开;生产区入口处置有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场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与污染道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生产设施设备齐全 1、每栋栏舍安装有通风设备(换风扇)、配有照明设施
圈舍地面和墙壁用水泥混凝土,以便清洗消毒;设有兽医室及配备有相应的防疫设备;我场还配备有冰箱 3 台,用于保管疫苗
2、进入场区门口设有消毒池(喷淋消毒设施),场区内设有海尔牌的消毒器械 3 台、更衣消毒室,每栋栏舍之间设有消毒垫,同时库存消毒药 10 件
3、在场区的下风口处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如:焚烧炉 1 台(或留有一片空地用于深埋病死畜禽);同时还建有一个 100 立方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化粪池)
4、在场区内设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