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告制作合同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最优广告服务 公司与 公司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广告媒体要求 1、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广告牌 2、 媒体形式喷绘外打灯广告牌 3、 媒体位置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 媒体尺寸长 15 米+25 米+15 米 高 8 米 广告发布面积 400 平方米 二、 广告画面要求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设计样稿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乙方只承担首次上画费用,若需多次更换画面,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画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画面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广告的发布。 4、乙方负责甲方发布期内的广告媒体的维修、维护,保证发布期内每日日落后平均亮灯4 小时,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保证亮灯至午夜 2400;乙方保证画面的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如出现故障,保证在 48 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租期顺延。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广告正常发布,如政府拆迁、地震、风暴等,乙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尽快修复,广告租期顺延,如不能修复或发布,乙方将按未发布天数返回甲方已付费用。 5、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广告发布所需的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6、如在广告发布及乙方安装画面过程中,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广告画面坠落而损坏第三者物业致使第三者损失或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 发布期 1 年,从 XX 年 5 月 20 日起至 XX 年 5 月 20 日止。 五、 媒体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费 万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年)。媒体发布费包括媒体拍卖费、城建收费、制作费、安装费、工商报批费、维护维修、清洁费、电增容费、电费、税费等,未提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付款方式 3、 甲方须按时支付媒体费用。 1) 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圆整; 2) 在该媒体广告上画前,即在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 万圆整。 3)广告发布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