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本项目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综合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2、施工单位必须设置能够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并能保证随时与建设方及监理方保持联系与沟通
3、工程进行中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如有更换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建设方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纸、法律规范、及工程部的技术交底施工;对图纸不明确或有问题时,应及时向工程部提出异议,不允许施工单位直接找设计单位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部组织监理、施工方等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节点做法、工程易出现的问题、针对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行交代,做细事前控制
2、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先做样板,经工程部与监理方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施工方组织施工人员对样板标准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施工过程中,施工方、监理方、工程部专业管理人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有效监督;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用挑剔的眼光去发现“”问题,用坚定不移的决心去整改问题
发扬 腿勤、眼勤、嘴勤 仔细务实的精神,常抓不懈,有效及时执行,做足事中控制
4、每道工序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同时必须报工程部参加验收
监理与工程部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位不放过,做好事后控制
5、对建设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各分包单位之间、分包和总包之间的工序交接由监理方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各方签字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砼浇筑、防水工程施工及工程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方应书面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