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集合 6 篇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 区 路 里 幢 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20xx) □(db29-1-20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为: ,证号为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