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4 月 30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在《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不少文章都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论述。比如,《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总结我们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在统筹谋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不断深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不仅在实践层面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也在理论层面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界定了新时代民营经济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中指出:“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更好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出了原创性贡献。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