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交货期承诺书 4 篇 保证交货期承诺书 篇 1 为以后交易顺利,兹立相关交易条件与产品规格等项目,协议签定后事项,以资乙方遵守: 第一条:订单,采购单发行: (一)甲方发出订单方式:实行传真、电子邮件传送、或纸递交任 何一方式,甲方以发送订单后,应以语音传输方式联系乙方,确认其已收到该订单
(二)乙方于接收订单及确认生产进度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签名或盖章后回传,并确认可交货日期
(三)乙方如逾期未签名盖章回传,亦未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则视为乙方已同意订单条件,该订单成立且应根据订单所示的日期交货 (四)甲方依照双方协议之价格下订单,乙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该订单与阻碍出货
第二条:订单交货: (五)所有未准时交货所生产各项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乙方应依第一条第二项与第三项定义的交货日期,将商品准时送至于甲方指定的地点
送达时间应于当日 18:00 前
(七)甲方的客户若无法接受因乙方方面导致的交期变更,而取消甲方的订单,或减少订单数量时,甲方得向乙方取消该订单,或减少订单数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取任何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
(八)交期变更:甲方得在原定交货日前七日发出更改交货日之通知,乙方必须依通知后之交货日交货
(九)订单不可分批出货,事先提出且经甲方书面同意者除外
(十)除天灾或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约或延迟交货;相关违反罚则详如第七项
(十一)订单迟交: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超过约定交货日才送达者,皆属迟交
迟交 2 周內,该笔货款将依议定之帐款期限后延一个月支付
迟交 2 周以上,未超过一个月者,该笔货款除依已定之帐期限后延二个月支付外,且应按超过日数每日扣款 2%,最高扣款 20%
超过一个月(含)以上,除该笔货款依已定之帐款期限后延三个月外,且应按超过日数每日扣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