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规程的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规程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管理,使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学习、贯彻、执行、落实等环节法 律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意见、详细查阅相关技术资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仔细编制
任何施工单位必须坚持 一工程一,坚决杜绝无规程作业
2.各类规程的编制必须是有技 术职称人员,否则视为无效规程、
3.作业规程的内容参照以下 内容:(1) 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2) 施工场所的条件及周围 环境情况;(3) 工作内容及工程(作)量;(4) 施工顺序和施 工要求;(5) 工程所需材料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6) 工程 (作业)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7) 工具、设备和能源配置;(8) 劳动组织;(9) 技术经济指标;(10) 劳动防护;(11)灾害 预防;(12) 安全技术; 4.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必须送交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审查并签名,方可按程序送达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会 审或审批
5“”.必须严格根据 三大规程 、安全制度及国家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具体牵头部门和组织单位为: (1)采煤方面:由分管采煤副总工程师牵头,技术部组织,机电部、通防部、 煤质运销部、安监处、采煤队参加组织审批
(2)掘进方面:由分管掘进副总工程师牵头,技术部组织,机电部、通防部、安监处、 掘进队参加审批
(3)运输方面:由分管运输的副总工程师牵头,技术部组织,机电部、运搬工区、安监处、施工单位参加组织审 批
(4)机电安装方面:由分管机电的副总工程师牵头,施工单 位、机电部、安监处参加审批
(5)通防方面:由分管通防的副 总工程师牵头,通防部、技术部、机电部、安监处参加 (6)井下电气焊:井下严禁烧焊作业,特别情况烧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