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摘要:当前我国尚未公布专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统一法律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存在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受限、土地征用机制弊端凸显等缺陷
笔者对这些缺陷作了初步的探析旨在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 目前我国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以 2024 年公布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为核心该法详细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那么、方式、程序、争议解决途径等并取消了假设干不合理的限制
如第 37 条规定:“实行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实行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即将发包方的批准权仅限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这一种方式上根本消除了流转过程中的各种人为障碍从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了更多物权特征使其流转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
为了贯彻落实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业部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布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理
人民于 2024 年 7 月 29 13 发布了
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
这些法律为进一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了更直接的根据
2024 年 3 月 16 日
公布在第 3 篇“用益物权〞中 l 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更的流转奠定了充分的法理根底
2024 年时值改革 3O 周年之际第十七届三中召开会议通过了
推动农村改革开展假设干重大问题的
明确指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为今后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制留下了宽阔的空间
以上的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展了诸多创新和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农地流转制度
但是这些规定多为原那么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