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煤车间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范围
为了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车间
2、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60 号mdash;mdash;2024)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 70 号not;mdash;mdash;2024)2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 352 号令 mdash;mdash;2024)2
4《危险化学品从业车间安全标准化法律规范》(AQ3013not;mdash;mdash;2024)2
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 23 号令mdash;mdash;2024)3、职责
1 车间负责配合安环生产部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
2 安全科负责车间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的具体管理
3 车间负责本车间职业危害申报的管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1 对本车间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在公司安环生产部备案
2 安全科要将安环部汇总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集团安环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3 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4
1 用人车间的基本情况;4
2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4
4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4
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