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 C20240518 北京闪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 外 聘 合 同 甲方:北京闪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 乙方: 曲江滔 “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系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由以下双““方于以下简称 〞或 中国〞〕北京签订
甲方 :北京闪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 :沈健职务 :董事长兼执行长 :北京海淀区花园村四办公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44 乙方: 曲江滔 性别: 出生日: 居民码 : 家庭住址:““以下单方称为 一方〞两方合称为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及互相协商之根底上签订本合同并同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聘用合同之限与生效1.1 合同限本合同之类型为有固定限之临时劳务合同
本合同限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止
除非根据本合同第六章提早终止
1.2 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工作内容及指标2.1 工作内容 (a) “甲方临时聘用乙方在甲方为电影频道以下简称 频道〞〕承制的
专题电视栏目中担任摄像一职;(b)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编导的要求完成摄制组出访间所有拍摄;(c)乙方所拍摄的素材应到达甲方按制作要求提出的技术指标;(d) 乙方应在完成前拍摄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工程小结;(e) 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视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
第三章 工作保障3.1 甲方之义务(a)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节目所必需的工作保障;(b)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所提出的任何有关工作保障的要求必须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前方能提供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工作保障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延迟完本钱合同所规定的任务指标
3.2 乙方之权利(a) 在规定的平安和卫生条件下进展工作;(b) 有权回绝从事甲方违犯中国法律强迫其执行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