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合同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兼谈探究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专业化解决机制 浙江保监法制处 陈沁、潘军华摘要:合同纠纷随着业的快速开展而不断增加依靠单一的诉讼方式难以及时有效化解重视发挥非诉讼解决机制的作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业科学开展
我国应当根据合同纠纷解决的总体有效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构建以专业化解决机制为核心的多方式、多层次的合同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各方式之间既要相对、可供选择又要严对接、协调共存同时非诉讼机制与诉讼机制应当衔接兼容实现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一体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合同 纠纷 解决 机制 非诉讼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业得到了快速开展在应对灾害事故、效劳新农村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加社会风险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公众知识缺乏、经营程度不高等原因, 合同纠纷也迅速增加在一些地区甚至演变为社会热点问题形成对业持续安康开展的严重困扰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一定压力
在这一背景下, 依靠单一的诉讼方式已经较难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合同纠纷建立可以满足合同参加者需求的多方式、多层次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业科学开展、保护消费者利益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笔者尝试立足业实际和国内外相关理提出合同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目的形式并就探究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专业化解决机制提出建议
一、合同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价值审视合同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是指在民事诉讼制度以外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处理合同争议的程序和制度的总称
我国业开展起步较晚在合同纠纷大量涌现的初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未引起业内外的关注一度认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是一种正统的手段诉讼可以解决一切合同纠纷进而排挤各种非诉讼解决机制
但随着纠纷数量的持续上升以浙江和江苏为例据统计浙江全近四年来审理的一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以每年50 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