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GF-2000-0171 合同编商品房买卖合同湖北工商行政理湖 北 建 设 监制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 合 同 文 本 为 示 范 文 本 也 可 作 为 签 约 使 用 文 本
签 约 之 前买 受 人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本 合 同 内 容 对 合 同 条 款 及 专 业 用 词 理 解 不一致的可想当地房地产开发主部门咨询
2、本 合 同 所 指 商 品 房 是 指 由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开 发 建 立 并 的房屋
3、为 表 达 合 同 双 方 的 自 愿 原 那 么 本 合 同 文 本 中 相 关 条 款 后 都 有空 白 行 供 双 方 自 行 约 定 或 补 充 约 定
双 方 当 事 人 可 以 对 文 本 条 款的 内 容 进 展 修 改 、 增 补 、 或 删 减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未 被 修 改 的 文 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 合 同 文 本 中 涉 及 到 的 选 择 、 填 写 内 容 以 手 写 项 为 优 先
5、对 本 合 同 文 本 】 中 选 择 内 容 空 格 部 位 填 写 及 其 他 需 要删 除 或 添 加 的 内 容 双 方 应 当 协 商 确 定
】 中 选 择 内 容 以√划方 式 选 定 ; 对 于 实 际 情 况 为 发 生 或 买 卖 双 方 不 作 约 定 时 应 在空格部位打ⅹ以示删除
6、在 签 订 合 同 签 前 出 卖 人 应 当 向 买 受 人 出 示 应 当 有 出 卖 人 提 供的有关证书证明
7、本合同条款由建立部和工商行政理负责解释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合同编: )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恩施广城房地产开发 山城明珠〞工程部 注册: 湖北恩施施州大道 155 金安大厦 A 座 13A-E 营业执照注册: 42280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