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24】1514 号文关于《建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第一条 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基建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防副矿长、通防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 第二条 带班下井个数: 矿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 5 个;、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防副矿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0 个;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 10 个。 (一) 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排定的《矿级领导下井带班表》进行带班,特别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人员协商调换或由矿长安排替班人员顶替带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矿领导在井下带班。 (二) 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 7:50,中班 15:50,夜班23:50,井下接班时间:夜、早班:8:00,早、中班:16:00,中、夜班:0:00。 (三) 带班人员严格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并仔细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 带班表排好后无特别情况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调整,应在每月 30 日前发给每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第三条 带班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一) 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建设情况、人员到岗情况、设备完好、运转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三超基建。 (三)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重点要加强对建设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对当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当班必须解决,确实当班不能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或在相关会议上安排整改。 (四) 仔细检查各作业点的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之间的关系,维护安全建设秩序,保证安全建设正常进行。 (五) 发生危险及重大安全隐患时,应迅速实行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汇报,防止事故扩大。出现险情或遇到灾害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下令停产撤人,组织涉险人员及时、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