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单位第十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第一条:为了作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根据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十一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会任期五年届满,经队工会报队党委同意,上级工会批准,对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
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
第三条: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候选人 6 名,实行差额选举,经审委由 3 人组成,候选人 4 人,实行差额选举
“两委会”实行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候选人产生,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 根据“两委会”候选人的条件,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提名
队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工会小组对“两委会”候选人提名情况,向队党委报告,根据得票多少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队党委讨论同意,确定“两委会”正式候选人
队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候选人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五条:大会设主席团,主持选举具体工作,执行主席主持大会
第六条:选举大会设一个选区,一个投票箱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1 人,监票人 1 人,唱票人 1 人,计票人 1 人
总监票人对大会选举程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纠正选举过程中错误的权利,并对大会选举负责
计票人负责大会选举统计报告,做到统计数字绝对准确无误
因此,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必须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思想品质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选出
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代表举手表决通过
第七条:制作出席选举大会代表签到人数报告单式样,出席选举大会代表清点人数报告单式样,大会发出选票数和剩余选票数报告单,大会收回选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