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的管理,提升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带式输送机运行和维护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4 版)、《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法律规范》(GB22340-2024)和《集团公司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切实加强矿井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4 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24 版)和《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法律规范》(GB50431-2024)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条文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寨崖底煤矿
第二章 带式输送机选型设计 第四条 带式输送机的选用应满足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性价比高的要求,选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4 版)、《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法律规范》(GB22340-2024)、《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法律规范》(GB50431-2024)等相关文件规定
第五条 带式输送机选型与安装要从巷道设计入手,各专业协调配合,综合考虑,相互兼顾,将安全可靠性放在首位,淘汰落后设备,选择先进适用型设备
第六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有设计计算,根据运量要求,对带宽、运行速度、运行阻力、输送带张力、牵引力和功率等进行计算、校验,保证选型科学合理,设计计算资料存档备查
第七条 经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带式输送机,其设计方案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棉织物芯输送带为 8~9;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为 10~12;钢丝绳芯输送带为 7~9,实行软启动、软制动措施时为 5~7
第九条 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采纳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的材料等,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