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 绘 合 同 书工程名称: 伊犁州庆华新型煤化工工业园地形测绘工程 合同编: GF-2024-0118 国 家 测 绘 制定工商行政理定作人〔甲方〕:庆华能源集团承揽人〔乙方〕: 国地测绘工程有限责任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乙级合同编: GF-2024-0118 签订地点:伊宁签订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根据
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伊宁达达木图乡下苏拉宫村 测图面积约 25 平方公里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工程和工作量等〕:1、E 级 GPS 点 30 个; 2、80 公里的四等水准测量;3、25 平方公里的 1:1000 地形图测绘(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并按最终实测的面积计算总工程款);序名称代等级1全球定位系统 GPS 测量GB/T 18314-20242城测量CJJ8-993
1:500、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20257
1-2024其它技术要求:本工程施工技术设计书
第三条 测绘工程费:1
取费根据:公布的测绘价格并优惠
取费工程及工程总价款
由于本工程的工作内容比拟多工程费用不便细分故实行费用包干制:3 万元/平方公里工程总价款为 75 万元(大写:柒拾伍万元)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3.接到乙方验收之日起 3 日内完成验收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
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 2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测量成果精度须到达相应要求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限提供成果
第六条 测绘工程完成工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
第七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测绘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