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
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损害保险
5 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
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
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3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
4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
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 7m;铁皮房不小于 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 15m
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5 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
6 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
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
必要时,应设指挥
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
7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
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
8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
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