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起重挂钩和指挥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起重挂钩和指挥人员
2 技术操作要求 2
1 起重挂钩工必须经国家认可部门培训或复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证和安全生产确认卡,方可上岗作业
2 挂钩工必须熟练掌握所使用的起重设备、性能特点和 各种卡具的安全使用
3 作业前 2
1 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2 对比安全生产确认卡,仔细检查将要使用的起重吊具和其它工具,掌握好被吊运物的形状、重量、重心、角度,按负荷选择、配备好吊具
3 整理整顿作业现场,保持洁净和清除影响作业的障 碍物,保持通道畅通
4 作业中 2
1 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梭角、锐边部位及表面精密部件必须实行衬垫措施
吊位重心要正确,夹角要适当,特别物件应用专用工具
2 起吊物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
3 凡有吊装工艺的物件,必须严格按吊装工艺执行
4 起吊过大物件时,必须先试吊,起吊离地不高于200mm,停止 5~10 分钟,经检查确认稳妥,方可指挥吊运
5 捆绑物件时,不可使用端头已散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得有死扣和活结
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吊物件涨紧的绳子
没起吊前移动捆绑绳索时,不可将手伸进活件的下面
6 吊钢板及船体分段翻身,分段吊起前,应检查各点受力情况,电焊工烧的眼板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挂钩工收到眼板 交活票后,确认质量可靠,方可指挥起吊翻身
7 吊运分段或分段翻身前,必须仔细检查分段内、外所有背板是否封牢,杂物是否清理洁净,确认无问题再起吊翻身或吊运
8 指挥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一定要准确掌握起重量,捆绑吊具时应注意重量的合理分配,每台吊车承受的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