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要求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条例请看下文介绍
为加强分包(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外来施工机械设备准入施工现场的工作程序和日常有效管理,促进外来施工机械正常、有序、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术语 1
1 外来施工机械设备--非本公司产权的施工机械设备,其中含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和外来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
2 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等
3 土方机械--挖土机、推土机、装载机等
4 桩工机械--打桩机、钻孔机、旋挖钻机等
5 外来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空压机(3 立方米以下)、手持电动机械等
2、应用标准--沪建集总(2024)安字第246 号《关于强化施工机械设备验收、检测和巡检工作的通知》--沪建集总施(2024)87 号《工程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管理的规定》3、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下简称昆山中环)各工区项目部的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使用的外来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4、职责 4
1 总承包设备管理部 4
1 总承包部“”设立 设备管理部
是总承包部机械设备的管理部门
代表总承包部行使设备管理的职能,受总承包经理部领导,对总承包分管领导负责
2 根据上级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总承包设备管理制度,明确选择行业施工机械设备检测检验中心,预审批和验收确认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
2 各工区项目部 4
1 根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总承包部有关规定,负责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的申报,经各项目部预审,总承包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准于外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并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