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1总 那 么 为落实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实现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平安、环保的科学有效监视和理使监理工作化、化特制定本。1.0.2 本适用于施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各级公路工程的施工以及养护大、中修监理。1.0.3 本所称监理为具有法人资格并获得交通主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本所称监理机构是指由监理派出并代表监理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本所称监理人员为具有交通主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的人员及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监理培训证 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本所称监理是指监理派出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监理合同限内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平安、环保等的监视和理活动。1.0.4 监理应根据以下开展工作:1 .与地律、法规;2 .和行业有关;3 .建立和监理签订的监理合同;4 .建立和施工签订的施工合同;5 .工程设计和图纸;6 .工程施行过程中有关的件。1.0.5 监理机构设置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应由中标的监理或受委托承当监理任务的监理组建。 三、四级公路或大中修养护工程可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办〞〕; 高速及一、二级公路宜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驻地办〞〕。1.0.6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现场条件等因素根据保证对工程施行有效监理的原那么装备监理人员。当采纳二级监理机构或监理总承包时应由中标的监理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穿插理和出现理破绽;当对监理机构分别时应由建立划分确定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1.0.8 建立必须与中标监理签订监理合同二者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应明确各负其责。建立必须严格执行平安消费和质量理制造合法、、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2施 工 准 备 阶 段 监 理2.1 一般规定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之日止为施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监理内容主要包括监理机构自身准备工作和对工程的监理工作两部分。 监理在签定监理合同后应及时组建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 总监办应主要负责: 1. 组织编制工程监理方案和监理施行细那么;2. 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施工场地会;3. 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4.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方案施工平安、环保与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场地试验室以及分项、分部、工程划分重要部位水泥砼和沥青混合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