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第十一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投诉理法规制度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与消费者的概念消费可以分为消费消费和生活消费。消费消费是指消费过程中消费器材、原材料、燃料、机械、电子等消费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生活消费是指公民对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的日用品的消费同时也包括为满足精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消费活动。本书所称消费专指生活消费。消费的主体即是消费者。一般都认为消费者是指从事生活消费的主体。把消费者限于个别社会成员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置使用商品或承受效劳的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是指通过购置、承受效劳从而满足其需求的人。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的过程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指该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以下几方面:消费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与消费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其他个人或组织对经营者的监视关系。 二、消费者的权利和消费经营者的义务〔一〕概述消费者的权利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可以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消费经营者相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答应和保障。其具有以消费者特定的身份为根底、具有法律的规定性和仅针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等特点。消费经营者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或者消费者与消费经营者约定的在消费过程中消费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拘谨。该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类型。法定义务是消费经营者必须履行;约定义务不能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否那么就会因而无效。 〔二〕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核心问题它最早由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向国会所提交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中提倡概括指出消费者享有四项权利即:获得商品的平安保障的权利;获得正确的商品信息资料的权利;商品的权利;提出消费的权利。鉴于该项咨文的历史意义3月15日被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四项消费者权利逐渐为世界各国公认并在理中又得到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