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三支部车间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车间工会主席负责维护机关三支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对本车间工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及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2、建立、健全车间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车间工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根据国家、两级公司及矿有关规定,定期组织选拔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4、组织或者参加拟订本车间工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督促落实本车间工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参加本车间应急救援演练。6、检查本车间工会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7、组织参加事故救援,服从统一指挥,实行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8、参加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治理情况。9、参加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本车间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行政领导做好善后工作。10、组织车间工会会员参加事故调查,参加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11、监督检查本车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12、组织本车间工会会员对本车间工会行政领导班子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3、对本车间工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责任者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的责任。14、负责本车间工会考核工作。15、负责对本车间工会会员培训教育工作。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根据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隐患排查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实行有效治理的,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负有管理责任,根据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给予考核。4、本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车间工会主席负管理责任。5、未按规定组织考核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各项管理制度,车间工会主席负管理责任。6、对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公司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考核。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服从抢险指挥部指挥,不参加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