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主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主副井绞车安全运转工作,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3、接受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实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4、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参加处理。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汇报。6、集中思想,谨慎操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安全完成当班提升任务。7、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仔细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及其他规定的各项记录。8、保持设备及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配合参加提升设备检修工作,检修完毕,仔细进行试运转。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因个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损害自己或他人的或造成非人身 事故的 ,个人负直接责任,根据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发生事故时,不协助调查组取证,不如实地向调查组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负直接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内容总结(1)机电科主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主副井绞车安全运转工作,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2)机电科主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主副井绞车安全运转工作,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3)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4)7、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仔细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及其他规定的各项记录(5)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