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机电运输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法律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 2 条 负责领导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
第 3 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执行
第 4 条 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电运输处处长要令其停止使用
第 5 条 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 6 条 发现有故意损坏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现象或影响到正常生产管理的行为时机电运输处处长要立即制止
并向有关人员及时通报情况
第 7 条 配合有关处室进行设备的选型、招标,进行设备的验收,保证采购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第 8 条 根据各矿的生产计划,综合安排对矿井设备进行检修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 9 条 定期组织本处室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煤矿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
第 10 条 每月组织一次排查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 11 条 在对各矿制定的规程、措施、计划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 12 条 常常深化现场,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 13 条 每季度组织一次机电、运输专业动、静态达标验收,参加由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检查,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第 14 条 仔细抓好大型设备,高低压供电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督促矿井做好设备的技术测定、探伤、与试验工作
第 15 条 组织审查矿井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等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 16 条 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供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