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措施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促进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监理工作目标与要求,制定本细则
目录:一.总体要求二.监理实施要点三.附件:本工程提出的安全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滨州市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4 年 5 月 10 日一、总体要求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临时停止施工,且要及时报告业主
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实施要点1、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必须在相应的许可范围内方能承接本工程,承包商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
2、审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并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置满足工程需要的专职安全员;组织机构图上墙,在项目实施中,检查运行效果,确保运行有效
3、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做好过程记录及台帐:3
1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布工程开工前,对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详细周密,措施可靠并有记录
2 承包商应制定各级检查制度,其周期应适宜,确保过程状态有效
3 承包商应制定、执行安全培训制度:承包商的各级管理人员、特别工种人员、新上岗工人及变化工种人员等均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要求承包商根据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且有记录
4 督促承包商制定现场用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制度,大型、重要设备拆装有方案,措施可靠
5 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要求职责明确,应有详细的考核及奖罚办法
4、督促承包商在以下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