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侯乡中心学校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杠杆作用,从而调动广阔教职工的工作积 极 性 , 激 发 学 校 活 力 ,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 根 据 临 教 函 字(2024)87 号文件《临猗县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实际,特制定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二、考核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进展;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三、考核机构考核领导组组 长:畅丽娟(分管教育乡长)副组长:王耀文成 员:李万成 王全喜 赵龙飞 乔小勇四、考核对象1、凡在编且应在岗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2、达到男 58、女 53 周岁且经县批准的校内退休人员和县上认定的长期大病号不参加考核。3、符合国家计生政策产假期内考核按合格对待。4、符合劳动纪律规定且办理正常请假手续者,其假期内考核按合格对待。5、教辅人员考核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量、劳动纪律、工作业绩制定考核细则,根据考核结果降低一个档次奖励性绩效工资。6、一学期旷工累计达 5 个工作日、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以上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7、借调人员:借调在非教育系统单位者,不参加绩效工资考核;内部之间的借调享受 70%入卡,30%发到原单位,由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五、考核时间根据考核内容不同,考核时间可以实行周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的办法执行。重点做好过程性管理以及期末总评和年度总评。六、考核内容1、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工作量、常规工作、教学业绩四个方面内容。2、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具体权重为师德建设(15%)、教育教学工作量(10%)、常规工作(40%)、教学业绩(35%)3、考核附加奖惩制度,其中奖励占 10 分,处罚占 10 分。七、考核办法及措施(一)1、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2、教职工绩效考评结果由高到低按 2:5:3 三个等级划定; 3、绩效工资的 7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入卡,绩效工资的30%作为奖励性工资参加分配; 4、在严格遵循优劳优酬的前提下,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按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把全校总人数按 2:5:3 分成三个档后,第一档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