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氟酸作业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防护规定第一条作业前安全教育。从事氢氟酸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分析等有关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1.了解氢氟酸的基本性质;2.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3.熟练掌握各级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4.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第二条上岗前体格检查。有关工作人员上岗前均须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氢氟酸作业(体检项目见附注)。第三条防护用品及其使用。1.装置内按规定设置冲淋(含多向冲淋)、洗眼及人体中和池(碳酸氢钠饱和水溶液)等设备,并设专人保管,保持完好状态。2.按工作需要穿用相应级别的防护服装。戴用防护面罩时,仍要戴上护目镜,不得穿戴已破损的防护服及手套。3.氢氟酸污染衣物时,要尽快停止作业,进行中和、清洗或更换后,方可恢复工作。4.已被氢氟酸污染的防护用具和衣物,要在指定处更换处理,并放在指定存放处。不得穿戴已被污染的服装或携带沾酸器具进入仪表操作室、值班室等处。5.装置要设醒目的风向标,并划出明显界限,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第四条操作防护规定。1.操作人员在发生氢氟酸泄漏场所或正在开启设备的下风向操作时。须使用防护用具。开启或放空可能有酸的设备前,应对附近、人员发出预警。2.有氢氟酸溢溅的设备,要立即用低压水洗净,清洗时尽量不要扩大污染面积。3.进入严重污染环境作业,须有监护人。第五条试生产、开工防护规定。1.开工前要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所有急救设施、用品、器具等是否达到开工要求。2.开工时要有医务人员携带足够的防护、急救药品进行现场监护,直至生产正常,方可交由车间负责监护。第六条检修防护规定。1.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经过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2.检修前,车间和检修单位必须检查防护、急救设施,确认其完好可用。检修人员要熟悉防护、急救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3.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4.设备内部检修前,要对其有害气体和氧含量进行监测,确认安全并实行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5.远离水源工作时,要准备好事故用冲洗水。6.在有酸和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板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第六条氢氟酸的装运。1.装运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知识教育,除第一条所列内容外,要熟练掌握意外事故处理方法。2.对所经过路线的地形、地貌、居民、交通、水源供应、工农业生产等要有全面了解。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征得地方有关部门的协助。3.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服,抢救车做好急救准备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