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台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由于施工船舶及辅助船舶数量过多,为避开挤占同一锚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间以及与其他船舶间注意相互协调、避让
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 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
3、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省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
4、施工船舶值守人员在接到台风预报消息后,应密切注意其行经路线,并根据本船抗风能力及预定避风地点的航行时间,确定避风的起航时间
5 、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应通过甚高频电话或对讲机随时检查施工船舶避风情况,并接受局指挥部及海事主管机关的查询
6、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
7、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随时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台风警报解除后,各避风船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风力预报和项目部指令,结合本船抗风等级,决定船舶返回施工区的时间
返航前向项目部报告,按规定分批有序进入作业区
防止因无序蜂拥造成船舶间的意外事故
(二)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
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 VHF6 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
3、航行船舶采纳雾航措施
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瞭望,减速航行,以策安全
但视程小于 500 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
(三)防碍航物措施 1、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