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局部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以下词语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局部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施行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
〔3〕图纸: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书:指承包方为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承受的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
〔6〕中标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方案构成永久工程一局部的机电设备、金属构造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