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公路理东港理处水毁修复工程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辽宁高速公路理东港理处水毁修复工程建立:辽宁高速公路理东港理处承包:沈凯丰路桥建立○○二七年四月为强化高速公路建立工程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立工以及通行平安进步效益根据
公路工程施工理
辽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理施行细那么
辽宁高速公路理东港理处〔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内邀请性的方式将辽宁高速公路理东港理处水毁修复工程的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授予沈凯丰路桥建立〔以下简称乙方〕承当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的组成〔一〕中标书〔二〕工程间甲方发布的1、人须知2、合同条款3、技术4、设计图纸5、间发布的补遗书、标前〔三〕乙方提交的书及书附件1、中标标价的工程量2、工程施工组织方案3、甲方要求提供的各种辅助资料4、履约保〔履约保、担保金〕〔四〕廉政建立合同〔五〕平安消费合同上述互相补充、互相解释具有与本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工程工程名称及内容(一)工程名称辽宁高速公路理东港理处水毁修复工程(二) 工程地点丹大高速 K60+060-K60+145、马家店收费站广场及匝道两侧、丹大高速 K127+900、丹大高速 K128+700
(三) 工程内容本工程工程包括:K60+060-K60+145 土质边坡滑塌修复、马家店收费站广场及匝道两侧土质边坡滑塌恢复、K127+900 桥台护坡滑塌恢复、K128+700 土质边坡滑塌恢复
第三条 建立工本项工程二○○七年四月二十开工二○○七年五月二十开工工共计一个月
第四条 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经审核中标总造价为壹拾伍万陆仟肆佰柒拾陆元伍角(¥156,476
第五条 工程质量指标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执行部颁施工应按规定进展质量控制和检测
工程总体质量目的:建立工程优良率 100 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 96
第六条 质量理 〔一〕根据国办发〔1999〕16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