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基坑工程安全保证措施根据我单位的一贯制度,在本工程施工中,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行我单位多年来的安全责任制,作好安全生产日记,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达到如下安全目标:创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国家、东莞市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及规定
4)、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5)、施工机械须挂好安全操作牌
6)、现场职工应佩带好各色安全帽及职别标志
7)、施工时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日志、桩构件、质保书、测量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技术核定单收集保存
8)、施工场地应根据季节特点制定防火、防盗、防强风等相应措施
2、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本工程防火负责人为工程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现场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持完整有效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 30 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另外执行持动火审批制度,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7)、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9)、下班前要仔细检查现场,包括现场办公室、休息室、生活集装箱,熄灭一切明暗火种,切断所有机械设备电源
3、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设施的安全及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