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大消费的产物是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用人对两者的理解和应用常出现一些问题。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纠纷常常发生如何正确的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二者终究有何不同?一直成为实务领域、理界、实务界讨、争议的焦点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含义、法律特征和区别联络等出发对这一问题进展讨讨论。一、劳动合同的含义及特征〔一〕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根据协议劳动者参加某一用人承当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的劳动规那么和其他规章制度。企业、事业、、团体等用人有义务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酬劳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2】。〔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其主要法律特征表如今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具有财产性和人身性双重性质。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以劳动者的劳动为内容劳动者向用人提供劳动的目的是获得酬劳猎取生活资料以满足生活需要。从这种意义上说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支付酬劳具有财产法上的性质。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参加到用人的组织中去提供劳动根据用人的承受用人的理遵守用人的规章制度并且劳动者承受用人的范围比加工承揽、工程承包等更为广泛和详细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劳动者需要在一定限度内将自己的交给用人。除此之外劳动者在违反了用人的规章制度之后用人还具有处分权可以对劳动者进展相应的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3】。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的特征。2、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一方必须参加到用人的消费和工作中去成为该的一名职工对内享受本职工的权利承当本职工的义务即劳动者有获得酬劳的权利有获得社会和生活福利的权利;相应地有完成其劳动行为的义务用人有权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组织理劳动者使其完成约定的劳动行为当然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酬劳、为职工参加社会和提供生活福利。因此劳动合同必须由特定的劳动者来履行而且劳动者向用人提供劳动的行为必须具有持续性 4】。由于持续性劳动行为对于劳动者劳动经历的积累劳动技能的专一和固定化以及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依赖根底的形成的影响导致劳动合同在解除中的限定远比其他合同严格。而且与其他继续性合同在解除原因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