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如图 3-2 所示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在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所需的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消耗的材料费总和)、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
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 ht 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费=综合工日定额 x 人工工日单价材料费=料消耗定额 x 材料单价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定额 x 机械台班单价企业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x 相应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x 相应利润率综合工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及机械台班定额,对于市政工程,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9-1999,2001)中查取
人工工日单价由当地当时物价管理部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等制定
材料单价可从《地 K 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表》中查取,或根据当地当时的材料零售价格
机械台班单价可从《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中查取
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可以直接查取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该预算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为 22
(2)该预算定额中有关涉及混凝土等有配比组合材料的(材料数量带括号),没有计人该材料的费用,为此在计取该分项的材料费时,应另外加人该组合材料的费用
(3)该预算定额中,各种材料单价是根据 1999 年北京市的材料单价确定的(地铁工程是以 2001 年北京市材料单价确定的)
(4)该预算定额中,各种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5)该预算定额中,有些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套用时应换算到工程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