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爆炸管理规定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公司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具体程序和应急疏散方案,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公司的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火警、火灾事故处理的控制
3.1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火警火灾事故处理过程的监控
3.2 办公室下属保安人员坚守岗位,负责火警的处理及火灾现场的组织扑救,引导消防车辆进入指定位置
3.3 义务消防队员随时集合接受指令参加扑救
4.1 操作要求
4.1.1 消防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4.1.2 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接受过良好的火警、火灾事故处理培训
4.1.3 办公室负责人必须迅速来到火灾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如现场有公司高层领导在场则听从其指挥),集合保安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自救
4.1.4 办公室负责处理善后及事故调查
4.2 操作程序
4.2.1 当发现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发现者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立即到现场予以确认,并立即拔打 119 火警电话,报告公司总经办负责人和公司其他领导,组织值班人员,召集义务消防应急分队,进行灭火自救
4.2.2 保安人员应打开所有疏散通道,疏散厂区员工
4.2.3 当班电工应立即切断配电室电源,全力保障配电室安全
4.2.4 办公室负责人应在现场设立指挥中心
4.2.5 根椐火灾发生地点,组织人员保护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4.2.6 根据火势情况,现场义务消防应急分队成员应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2.7 组织人员切断火源,把火源附近的货物迅速转移,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4.2.8 立即起用就近的消防栓,消防泵,一面控制火势的蔓延,一面在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