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力度,提高紧急救援处理的综合能力,强化应急响应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及企业的财产损失,法律规范烧结厂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降低事故的危害后果,确保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有效地开展自救、实施应急救援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烧结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烧结厂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包括火灾、爆炸、职业中毒、重大人员伤亡等。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烧结厂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烧结厂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全厂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厂长领导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副厂长根据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3.2 组织机构及职责3.2.1 应急领导小组烧结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玄士海副组长:郑学顺尹振亭高长福成员:张维伟李东仓陈铁君柳建民段宏生郭富顺李继勇沈利张连生王志良齐东浩张维伟朱宝祥3.2.2 领导小组职责3.2.2.1 负责预案的审定,统一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3.2.2.2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3.2.2.3 下达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响应命令。3.2.2.4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工作。3.2.2.5 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3.2.2.6 检查、督促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指导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3.2.2.7 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3.2.2.8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外线电话:63276543、69276544 内线电话 6543、6544)3.2.3 成员分工3.2.3.1 组长: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3.2.3.2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及组织事故调查工作。3.2.3.3 副组长(设备副厂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设备抢险指挥。3.2.3.4 副组长(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抢救伤员,提供救灾物资,协调安排受伤职工家属的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