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为法律规范烧结厂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养,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 管理内容和要求3
1 执行原则3
1 烧结厂职工应服从厂各级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学习任务,有履行职责保障安全的义务
2 安全科依照本规定对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
各所在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
3 未涉及部分或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按相关规定执行
2 管理规定3
1 生产岗位三级职工安全教育3
1 以下人员必须进行相关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1 新职工上岗前
2 职工在公司内跨部门调动的
职工在本部门内跨作业区或班组调动的
3 因工损害事故,伤愈上岗复工前
4 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5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人员
2 厂级安全教育:由厂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10 学时
危险化学品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厂安全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以及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和典型事故案例等
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培训应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3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科)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